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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城市流动摊贩经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提案人:伍毅强

近年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地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加快建设步伐,使全区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在我区城区部分地段仍存在有违规经营的流动摊贩等行为,引起市民的反响。

城市流动摊贩由于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无固定经营场所,带来了许多公共问题:一是占道经营引起交通拥堵。城市流动摊贩主要集中在小区、公园、学校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区域,摆摊时间大都在人流、车流的高峰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二是影响市容市貌整洁卫生。城市流动摊贩的活动区域常常人员集聚、摆放零乱,秩序比较混乱,环境卫生脏差,环境噪声较大,对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卫生影响较大。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城市流动摊贩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假冒伪劣的现象屡见不鲜,餐饮卫生不尽人意,食品安全难以保证。四是执法过程矛盾冲突多发。在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执法过程中矛盾冲突多发,由于违章成本低,部分违章者是屡罚屡犯,流动摊贩管理长期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影响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文明的要求,城市摊贩的管理问题,将影响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和建设幸福新会的大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因此,建议以人为本疏堵结合,规范和扶持城市流动摊贩经营,改变城市流动摊贩脏乱差形象。

     (一)强化宣传,引导为先

加强宣传和引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和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流动摊贩的违法性、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新会电视台、新会电台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报道市容秩序治理工作、曝光不文明现象。二是积极运用网络新媒体,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三是充分利用执法岗亭LED显示屏、商业街电子显示屏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内容做到每周更新,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管理环境。

(二)强化管理,疏导为主。一是加大疏导力度。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步行街、夜市、市场等场所为流动摊贩预留经营空间,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减少流动摊贩到处乱跑的情况,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二是实行区域分类管理。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区划定一定范围,允许流动摊点定时、定点、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三)完善扶持政策,引导经营。对下岗职工、农户及其它困难人员,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采取降低摊位租金费用等措施,降低入场门槛,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

  (四)强化执法,规范为本。一是深化城市网格管理,细化执法责任区划,明确责任主体、管理措施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城区内游商摊贩的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坚持错峰延时工作制,实现点、线、面全面监控,实行执法队员与社区网格员联巡、联查机制,形成城区环境秩序管控多途径、全覆盖、动态化,随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三是在疏导的基础上,加大管控力度,实时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游商摊贩占道经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