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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普及教育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提案人:童 新 延

心肺复苏术是一项重要的急救技能,对心脏停搏、呼吸骤停病人的抢救应当在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而且开始复苏的时间越早,成活率越高。近年来,猝死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就发生在身边,但在医院外出现的猝死病人,医护人员很难及时赶到现场施救,故心肺复苏术的普及显得格外重要。 

国外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已经普及。例如美国,全国有1/4的人接受过这一救生术。挪威早就已把心肺复苏初级生操作术放入学校课程中。德国则把是否能掌握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作为驾驶员获得驾驶执照的依据之一。 但我国作为人口大国,迄今为止,大约只有1000万人接受过心肺复苏初级救生培训,普及率极低。因此,有必要加强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普及教育。

建议如下:

一、公安消防人员必须全面通过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培训与考试,并将是否掌握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作为重要的考核要求。

二、机动车驾驶人员,建议参照德国做法,把是否能掌握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作为驾驶员获得驾驶执照的依据之一。

三、游泳池必须配备掌握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的救生员方能对外开放。

四、对高中以上的学生(含非医学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学生),可借鉴挪威做法,在校期间,可以把心肺复苏术列入他们的军训内容当中,作为一项基本技能来培训。

五、组织培训的人员可以是当地医院符合条件的医生、护士,也可以是其他部门取得急救资格的人员,培训方式应该是理论讲解及人体模型上的实际操作相结合。

   六、政府给予专项拨款,以保证该建议的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