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强化传统产业,做好“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提案人:张赞天

新会陈皮作为新会地方特色的传统产业,居“广东三宝”之首及“十大广药”之一,它是新会最古老、最名贵的传统土特产。近年来,在龙头单位陈皮村的带动下,新会陈皮显现蓬勃发展的势头,新会柑和陈皮的产业链不断延长,新会柑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广大新会柑、陈皮从业者越来越多,2016年种植规模已超过6万亩,预计产值40亿元,在全区农业产值中的占比有很大提高,新会陈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提升。此外,新会区工商部门经过8年坚持不懈的跟踪与指导,协助新会农学会于2008628日成功申请注册了“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江门地区获得的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但2008年该商标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来,但至今未正式许可使用,证明商标的作用未得到发挥。

商标获得注册后未使用带来一系列问题: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没有使用的商标价值很小,商标只有在使用中才可以不断获得增值。如“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获得注册后及时使用,201512月,国家质监总局和央视评定“安溪铁观音”品牌价值1401.38亿元。在商标侵权赔偿中计算赔偿金额的主要依据就是使用时间、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流通地域范围等因素。“新会陈皮”商标不使用本身就是巨大浪费。最严重的是,商标置之不用,不利于规范陈皮行业,也无法发挥品牌作用,进而引领陈皮行业健康发展。目前随着陈皮产业的逐渐做大,以次充好、以劣混优、目混珠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严重损害了新会陈皮的品牌形象,长此下去,必然危害新会陈皮的商业信誉。商标不使用,不仅背离了商标注册的初衷,也未能回应诚信的陈皮从业者的呼声和强烈要求。

二、建议

没有不使用的理由 ,只有如何使用与管理的方法论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由一名区领导牵头,由一名区委区府办副主任专责,另从工商局、农业局、知识产权局分别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新会陈皮”商标使用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商标使用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万事开头难,且涉及部门多,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确实难以推进该项工作,待“新会陈皮”商标使用管理工作走上正轨后再转由某一个部门具体负责。

2、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新会陈皮”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对商标的使用管理采取全方位的管控。重点是制定《“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对申请使用商标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注意与新会陈皮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相协调。在商标使用的初期,应严格准入条件。

3、做好培训和宣传。一方面组织陈皮从业人员学习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法律规定、申请条件和程序,明确新会陈皮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组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学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理论知识和法律、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另通过多种媒体宣传该项工作。

4、强化执法监管。商标执法部门加大商标维权打假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消费者认标消费,维护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威性。同时加强日常的抽查和管理考核,对于违规从业者实行严格的制裁措施。其他职能部门也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与工商部门加强涉陈皮产业的联动执法。

通过综合性工作举措,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商标使用管理机制,并以此重要抓手,就能形成了政府统一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新会陈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