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流动性加速,开放度增强,越来越多“单位人”、“社会人”转变成“社区人”,社区管理逐渐汇集了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亮点,社区管理变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目前,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且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其中又以因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交纳产生的纠纷最为突出,而该类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往往造成小区物业管理失控,出现“脏、乱、差”或物管超越其职权范围等现象,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通过调研,目前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物业管理公司方面: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公司实力差、职员素质低。
2、业主方面:业主的素质高低不齐、服务付费意识不强、维权意识不强以及业主委员会形如虚设等。
为此,建立和完善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协调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能有效解决目前物业服务纠纷的产生。在居委会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由居委会牵头,组建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并由居委会组织培训,增强业主委员会相关知识。同时,把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监督的对象,居委会用行政手段进行常态化管理,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规范服务收费标准等事务,同时也帮助物业管理公司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保证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相互协作,理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实现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建议:
1、由居委会牵头,协助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促进社区和谐。
2、取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限制。
3、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细则,从而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