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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定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6-07

近年来,我镇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都十分重视,能以创建平安司前为载体,落实责任制,坚持以贯彻落实《禁毒法》为主线,以完善社会帮教为核心,以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

在基础设施和办公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我镇投入资金23.6万元,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2017年还投入资金19.5万元,购买江门市昭宇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完善软件设施,提高我镇各村(社区)群众居民的禁毒意识,及时、持续、有效地对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让他们从生理及心理上戒除毒瘾,减少复吸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依托“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时跟踪吸毒人员的进展情况。现我镇配备持证社工1名,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镇正在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人员44名(其中社区戒毒41人,社区康复3人),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一共256人(其中本地184人,外地72人)。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但日常工作中,受相关规定的制约,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例如:不到半年的复吸人员不能收戒,复吸人员自身有特殊病的不能收戒等。同时,这些规定的制约,使复吸人员有机可乘,会加大我镇的治安压力,严重影响了我镇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更好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司前,针对上述问题,我镇政协联络组向区公安局提出有关建议,一是希望区公安局能对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对不足半年的复吸人员都进行强制收戒;二是希望上级部门能设立一个市级特殊收戒点,将江门地区所有自带特殊病的吸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戒,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