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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期间加强村级水厂供水质量管理的建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6-12

案  由:

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重大事项。经过多年的努力,会城城区人口已经饮用古兜水为水源的自来水。而非城区人口则基本以镇、村级水厂供水为主。据政协2016年提案委“关于增进民生福祉,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撰写时我区共有农村供水工程71宗,除10家水厂属镇级或新会水务公司管理外,其余61宗农村水厂属于村级水厂,由各行政村或自然村负责运行管理,涉及8个镇35个村委会,供水总人口约12221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13.88%,其中有完全水处理工艺的仅7宗,供水人口68109人。而由于水源选择不当、水质处理设施先天不足、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转、管网陈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等原因,这61宗村级水厂的供水水质卫生状况堪忧,在检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合格率仅为25-45%。而且村级水厂还存在供水水质不稳定,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水质突然恶化等问题,容易引起介水传播的传染暴发。同时,由于无专项水质监测资金,村级水厂水质监测覆盖率远低于区、镇级水厂。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问题,于2016年制定并开始实施了《新会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方案》,计划在2022年前实现我区区、镇、乡三级饮用水供水一体化。该方案将最终实现我区饮用水全部由经过优化后的区镇两级水厂供应,村级水厂最终不再提供饮用水,这将彻底解决我区目前村级水厂供水所存在的水质安全卫生问题。但要实现取消村级水厂供水这个目标将需要多年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目前村级水厂存在的供水水质合格率低、部分群众饮用水不安全的现状将不可避免地持续一段时间。对此,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应根据现有的资源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安全饮水引起的卫生安全风险,我们建议:

一、由农村自来水主管部门牵头对目前我区现存的村级水厂进行一次普查,了解各水厂水源选址及水质、制水工艺、出厂水水质、管网情况、镇级水厂接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对各村水厂的状况综合判断,对于存在饮用水安全风险极高的水厂(如水源周围有农药等严重污染源、水源水水质检测显示存在氟、锰等地质源性危害因素、出厂水或末稍水检测存在重要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人群中出现饮用水相关的健康损害等),应尽快制定方案停止村级水厂供水由镇级水厂并网供水,迅速解决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

二、基于上述普查,优先处理好饮用水安全风险高的水厂,对其他的村级水厂,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可以采取合理且成本可及的整改措施提高其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如加强地下水取水点及相关构筑物的密闭、更换滤池的滤砂等),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

三、对于已有完整的水处理设施的7家村级水厂,其供水人口占村级水厂供水人口一半,解决其供水水质问题意义重大。我们建议区、镇级水厂对上述水厂进行技术支援,通过指导其加强制水管理、开展合理的技术改造、帮助其进行日常水质指标检测等方式迅速提升这7家水厂的供水水质,可以较好地在短时间内解决半数饮用村级水厂供水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卫生问题。

四、对于所有的村级水厂,应制定水质发生临时恶化状况时的应急措施或预案,对因暴雨或台风等极端情况导致的水质恶化状况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如临时水质消毒、断水后的临时供水措施等),确保在水质临时性恶化的情况下群众能饮上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五、由于目前区政府并无村级水厂的专项监测经费,仅靠区疾控中心通过自筹费用对村级水厂进行水质监测,其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相对镇区级水厂均存在不足。为及时对村级水厂水质进行有效监控,建议区政府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3]2259号)文及省、市相关的要求,以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为基础通过政府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及保证年度运作经费的方式组建我区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对我区区、镇及村级水厂供水水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有针对性地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对饮用村级水厂供水的群众进行科学饮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使群众接受科学饮水、安全饮水的理念,使群众理解并自觉接受城镇村一体化供水改造工程,减少镇级水厂供水入村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