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函〔2020〕442号
梁瑞文等代表:
你们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引入鑫源水厂自来水确保睦洲人民饮用水安全和供水平稳的建议》(第6085号)收悉,经综合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睦洲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建议》(新府函〔2020〕2号)文件精神,已确定由新会水务公司负责从鑫源水厂铺设DN800供水管道接通润源供水公司在江睦新公路现状DN400管向睦洲镇供水。目前项目方案已确定,正按有关程序推进。
二、我区正大力推进新会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目前新会区11个镇街中,除睦洲镇外其他10个镇街已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近两年经过对制水厂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和供水管网升级改造,目前各乡村已基本实现达标水进村入户。根据我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睦洲镇是我区并购镇级水厂的最后目标,为实现新会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全覆盖,实现全区“四同”(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目标,夯实新会区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保障,新会水务公司有意向并购润源供水公司资产。结合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意见(江门水〔2020〕123号),新会水务公司将按有关程序提出收购意向,并待江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总体方案明确后作进一步的磋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