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函〔2020〕444号
何学武等代表:
你们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修路工程的建议》(第60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避免因施工再次造成供水管停水现象,区交通运输局与项目管理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三江镇政府、新会水务公司、施工单位江门新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研究沟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供水管周边施工前,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牵头,组织江门新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新会水务公司到现场摸清具体位置,做好标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告知新会水务公司和三江镇政府,管线单位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和配合管理。二是施工单位加强内部培训,落实每位施工人员必须摸清供水管的线位,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如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迁改供水管,由新会水务公司做好计划并在网上和短信平台上发布停水通知,建议市民及时留意相关停水信息,避免影响用水。
三、因公路建设需利用既有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施工单位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疏导方案,待交警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交通部门通过网上平台上公布交通管制方案和工期,并要求施工单位在附近路口设置公示牌。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文明施工,提前、规范发布封路施工、停水信息,避免、减少沿线生产企业经济损失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