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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70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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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帮等代表:

你们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理顺江门大道新会段管理的建议》(第7099号)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的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江门大道新会段交通管理情况。江门大道新会城区路段已经全面开通,车流量逐年上升,交通管控压力逐渐增加。目前,江门大道新会段奇榜至明德一路路段主道属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门大道大队负责日常交通管理,辅道由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为确保江门大道新会段交通管控的整体性,我区认同将江门大道新会段范围主道奇榜至明德一路路段交由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日常交通管理的建议,这有利于对江门大道新会段进行全线的交通管控,也有利于加强江门大道新会段主道辅道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和疏导。

江门大道主辅道管辖范围和相关管理权限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筹安排,下一步,我区将加强与交警支队协调沟通,会商江门大道新会段管理相关事宜。在管理权限重新划分之前,我区仍然遵守江门大道新会段奇榜至明德一路路段主道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门大道大队管辖,辅道由辖区交警大队管辖的规定。

二、辅道限速牌设置情况。代表反映珑城半山往城市名庭路段有限速3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经现场察看,江门大道辅道沙岗红绿灯路口往城市名庭方向的道路入口处设置有限速30公里/小时交通标志,该标志和反向弯路警告标志组合安装,主要是警示作用,提示过往驾驶员注意减速。据了解,该限速标志是建设江门大道时统一设计和安装,当时设计主要考虑该路段比较窄,且是反向弯道路段,过往车辆需要控制车速安全通行。另外,江门大道辅道其他路段根据统一规划设计,限速为40公里/小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