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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走进新会区机关单位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4

  为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连日来,由新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合主办《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走进新会区各机关单位。

  《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系列活动先后走进全国文明单位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红色驿站,以及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邀请新会区《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团成员、律师何文慧为广大干部职工详细解读《条例》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指导思想以及重要意义,并结合各单位职能进行案例分析,对各项条例进行深入讲解。活动期间,还穿插趣味问答环节,寓教于乐,形式新颖。

  据了解,《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方位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进一步深化江门市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法治保障。新会区持续开展系列宣传进机关活动,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和领悟《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范要求,有效推动全社会营造起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条例在心中,文明我先行。不少参与活动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会从自己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身体力行当好文明使者,让文明之风常在,让文明之花常开。

  今年是《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的第3个年头。接下来,新会区还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让践行文明条例在干部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