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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立行立改,解决建筑垃圾问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2-13

  

  12月1日,新会区收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批第14号转办件,该案件主要反映在新会区大泽镇茅车山西321米位置,有人非法占用30—40亩林地非法露天处理垃圾问题。接件后,大泽镇政府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迅速到现场调查处理,按照“边受理、边督察、边整改”的原则,开展查处和落实整改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内容属实。该涉案地点由江门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从事建筑垃圾筛分回收利用项目,涉嫌违法用地。该建筑垃圾收纳场未经审批,现场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半成品建筑类废弃塑料与泥沙混合物和成品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约2400吨,而该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查实情况后,大泽镇政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12月15日前清理堆放物并恢复原貌,并对该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大泽镇政府会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企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12月11日前将弃置场内擅自受纳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恢复原貌,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对该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该企业涉嫌没有采取相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相关部门的帮扶指导下,涉案企业立行立改,联系具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质的公司接收场内约1600吨废塑料。截至12月12日,累计出动69车次,场地露天堆放的1535吨废塑料已经全部清空,场地内剩余的散装废塑料已经清运至打包车间进行打包;800吨砂和石瓦已经全部清运完毕。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密切跟进、指导该企业的清理工作,督促该企业限期内完成清理,并做好该涉案地块的后续使用,确保合法合规开发利用。同时,加强巡查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扎实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