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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法院敲响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管辖“第一槌”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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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下午3时,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新会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某兴公司、某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这是江门地区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后,新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根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案件管辖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公益诉讼除外)由新会法院集中管辖。

  为做好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管辖审理工作,新会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搭建四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并从新会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江门双碳实验室等相关单位选任7名具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作为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拓宽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思路。

  下一步,新会法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协作,持续能动司法发挥环资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职能作用,司法助力提升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均衡性,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