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14
4月9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针对婚姻登记程序、服务模式等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此次修订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22年来的重大调整。
条例全文共6章28条,包括“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条例》对申请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进行修改,结婚不再需要户口簿。根据《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自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将实现“全国通办”,领证不再需要户口簿。新会区婚姻登记部门表示,随着领证程序的进一步简化,预计婚姻登记业务量将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