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充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组织开展了第十批新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各镇(街、区)及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会审议等程序,拟认定“梁启超故事”等5个项目为第十批新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拟认定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反映(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江门市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9号1座116
联系人:陈颖殷
电话:0750-6613313
电子邮箱:wenhuayichangu@163.com
附件:拟定第十批新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拟定第十批新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