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和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要求,我区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经网络公告、资料核实,确定了2017年新会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根据相关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与新会公安消防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750—6366600,地址:新会区三禾大道牛墩围,邮编:529100)。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新会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