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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倡议书

来源: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0-10-22

  全区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
  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全面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特向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倡议:
  一、强化节能降耗的责任。节能降耗人人有责。公共机构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资源节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肩负起节能工作责任,率先垂范,争做低碳生活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和推动者,积极带头遵守勤俭节约规定,落实各项节约节能措施。
  二、做节约能源的实践者。坚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厉行节约落实在每一个细节上。合理使用空调、电视机、电脑等各种电器,减少电能消耗,节约每一度电;随手关闭水龙头,防止跑冒滴漏,节约每一滴水;统筹合理安排公务用车,降低公车燃油量,节约每一升油;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减少纸质文件印发,纸品双面复印,节约每一张纸,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确保节能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节约能源的推动者。牢固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尽量选用购买节能型产品。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能耗报告制度;逐步淘汰高耗能产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逐步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各个方面、各种形式的浪费,以最少的能源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公共机构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资源节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创节约型机关,构建和谐社会,为新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新会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节能工作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