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18〕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经区促进经济发展“黄金十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新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黄金十条”(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公示期为30日,从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止。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反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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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会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黄金十条”(征求意见稿)
新会区促进经济发展“黄金十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