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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财政办(所)、各镇(街)中心小学及相关幼儿园:
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区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批复》(新府办复〔2019〕131号)和区教育局《关于拨付2021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函》(新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资金,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新会区2021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