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各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根据《关于转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新财采购函〔2020〕29号)《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新财采购函〔2020〕32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全省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活动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为落实省政府采购改革工作部署,经研究,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新的采购计划并定于2021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同时拟废止《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采购〔2020〕7号,XHBG202003)规范性文件,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3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反馈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股)。
附件:《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采购〔2020〕7号)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
电子邮箱:xhczjdb@163.com
(联系人:蓝小姐;联系电话:0750-662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