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会动态 > 通知公告
新会区财政局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会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03

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分局、办、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21〕1号)安排,考试定于2021年9月举行,统一采用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现将我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止。

    三、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个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注:我区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报考程序、报考收费等详见附件2(粤财会〔2021〕2号)。

    四、考后现场审核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后现场审核时间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考后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到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格式见附件1)各一份,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凭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考后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6626517、6626055。

    附件:1.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2. 关于江门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21〕1号)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