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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30
各镇(街、区)党(工)委(党组)、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新会区各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