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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0

XHBG2024002


新建〔202441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新会公安分局,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

为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现将《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9


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守信企业

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通过评定星级住宅小区、守信企业等管理方式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星级住宅小区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的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水平差、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物业服务纠纷较多且投诉处理不及时住宅小区的重点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推动我区物业服务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规范物业服务活动,努力提升我区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为我区住宅小区提供专业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的所有区内物业住宅小区(以下统称“住宅小区”)。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我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标准以及守信企业评选标准;指导和监督我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工作流程;负责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和守信企业评选工作;负责根据星级住宅小区评定结果对三星(含三星)以上住宅小区进行授牌及公告,对守信企业进行公告。

(二)新会公安分局。负责星级住宅小区的评定工作。

(三)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星级住宅小区的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工作;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对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四)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负责协助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方案规定主动参与星级住宅小区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工作;组织、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负责星级住宅小区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工作;协助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观摩、交流和学习。

四、评定周期

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和守信企业评选每两年为一周期,每周期第一年实现评定全覆盖,当年完成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和守信企业评选。第二年进行抽查。

五、星级住宅小区评定

(一)评定标准

星级是物业服务质量的等级标志,设立为五个等级,即一星至五星。最低一星,最高五星,严格按照住宅小区实际物业服务水平给予评定。

星级住宅小区评定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得分为95分(含)以上的住宅小区,评为年度新会区“五星住宅小区”;得分为90分(含)以上、95分以下的住宅小区,评为年度新会区“四星住宅小区”;得分为85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住宅小区,评为年度新会区“三星住宅小区”;得分为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住宅小区,评为年度新会区“二星住宅小区”;得分为65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住宅小区,评为年度新会区“一星住宅小区”;65分(不含)以下为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其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值占比为30%,新会公安分局分值占比为10%,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分值占比为30%,物业专家分值占比为30%。星级住宅小区评分细则具体详见(附件1-5)

(二)评定方式

星级住宅小区的评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共同负责评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定工作:

1.住宅小区自评。住宅小区所属的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星级住宅小区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送属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2.部门组织考评。住宅小区属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物业专家听取物业服务企业自评汇报,征询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意见(业主代表在自愿参加的业主中推荐产生),审阅参评小区相关的年度物业管理档案,查阅小区管理制度和标准执行记录等资料,并结合现场查勘情况进行考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住宅小区进行评分。各部门在评分后,将结果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

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住宅小区所在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考评未能达到标准但可以通过整改达标的住宅小区,可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原则上整改期最长不超过60日。住宅小区所在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核整改情况,并将结果报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星级评定实际分数予以定级。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定为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

1.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上查无该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小区登记信息的;

2.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3.物业服务品质未达到一星的;

4.住宅小区在评定工作之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不具备物业服务经营范围的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进行通报。

)公示及异议处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星级住宅小区评定结果在“新会发布”公众号或新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住宅小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异议。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异议申报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情况属实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予以定级。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将异议处理情况在新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星级住宅小区授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住宅小区评定结果颁发三星以上(含三星)住宅小区铭牌,铭牌落款单位为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

六、守信企业评选

(一)评选标准

物业服务守信企业评选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在区内同时在管的所有住宅小区星级评分的平均分值占比为50%,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评价分值占比为15%,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评价分值占比为15%(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有多个在管项目或者在管项目分属多个镇街,取镇街的平均分),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分值占比为10%,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价分值占比为10%[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有多个在管项目,取各项目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平均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居民委员会代为评分],守信企业的综合得分应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

住宅小区在评定年度及评定工作之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评选为物业服务守信企业。

评选可设加分项,具体项目视情况增设,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通知的形式发布。

(二)评选方式

被评为四星(含四星)以上的住宅小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为参选物业服务企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形成名单并评分。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参选物业服务企业名单进行评分,同时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分,并汇总评分表提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根据参选企业名单填写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评分表,提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评价内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评价,包括物业服务综合情况、参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会议情况、被投诉情况、信访和投诉处理配合情况、接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指导情况。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评价,包括物业管理综合情况、社区文化活动情况、社会治安管理情况、小区稳定情况、群体性事件、投诉处理配合情况、接受属地监督指导情况。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评价,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评情况、日常管理情况、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及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接受物业行业自律管理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获奖加分情况。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价,包括物业服务综合情况、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议事制度及落实情况、协助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住宅小区管理情况。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评价;没有业主组织的,由居民委员会评价。

(四)公示及异议处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守信企业评选结果在“新会发布”公众号或新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将异议处理情况在新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监督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在星级评定周期的第二年对星级住宅小区进行采取差异化监督管理。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星级住宅小区进行随机抽查。五星住宅小区抽查30%;二星至四星住宅小区各抽查40%;一星住宅小区以及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发挥属地监管优势,开展常态化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监督检查,对辖内住宅小区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对在检查抽查中发现已授牌住宅小区达不到所授服务星级标准的,由检查单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低或取消其原定星级评定并收回所授星级铭牌。

住宅小区在星级评定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可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撤销其星级评定结果,收回星级住宅小区铭牌。

星级住宅小区评定铭牌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制作,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自制作、变造或使用。

对评定等级为四星以上的住宅小区,可由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依照政策要求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对星级评定为一星或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向物业服务委托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出整改物业服务、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建议函。

鼓励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参照星级服务标准及星级评定结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经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依照质价相符原则调整小区物业服务费。

八、宣讲培训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应对本工作进行大力宣讲,并要求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本项工作开展。

(二)为有效开展本方案,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对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工作人员、物业专家、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就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和守信企业评选进行系统式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结束后,组织参与评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评测试,测试合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颁发测评工作证。

九、附则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文件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对有关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后继续实施。


附件:1.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新会区办事处)

2.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3.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新会公安分局)

5.新会区住宅小区星级评定综合评分表

6.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8.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办事处)

9.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

10.新会区守信企业综合评分表


附件1

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

满分100

住宅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                        

服务内容子项

规定

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扣分

依据

考核

评分

服务中心设置

1

1)设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客服人员。对客户诉求有规范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有配备专职客服,对客户诉求有规范流程处理;有必要的网络、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2)环境整洁有序,营业证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及服务团队名单上墙公示;(3)签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2)办公、接待、档案区域功能齐备,场所整洁有序。

3)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环境舒适美观。

4)证照齐备、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服务团队名单上墙公示。

管理人员要求

1

1)有两年以上管理同类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1)项目负责人有两年以上管理同类型项目经验;(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服务时间

1

提供24小时网络报修投诉服务;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现场专职前台客服、楼宇管家接待服务,节假日有管理人员值班接待;有24小时服务电话。

24小时网络服务平台、电话投诉报修服务渠道畅通,上班时间有专职客服或楼宇管家接待服务。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日常管理与服务

15

1)按照服务合同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住户报修投诉,对业主报修、投诉有记录,急修半小时到场处理,投诉24小时答复,户内维修100%回访。

查阅现场及投诉报修相关记录,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接到公共部位的紧急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预约除外)业主专有部分的报修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告知、审核、巡视、违规处理、验收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受理业主或使用人装修申请登记,告知装修注意事项。装修期间每日现场巡查一次,对违反规定私搭乱建,影响外观、危及房屋安全、占用公共部位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及时上报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装修相关资料汇总并入业户档案。装修垃圾应袋装指定堆放,及时外运。

2)制定小区房屋装修告知、审核、巡查、违规处理、验收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受理业主或使用人装修申请登记,告知装修注意事项。装修期间每日现场巡查一次,对违反规定私搭乱建,影响外观、危及房屋安全、占用公共部位,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24小时内上报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装修相关资料汇总并入业户档案。装修垃圾应袋装指定堆放,及时外运。

查阅装修管理相关资料,符合得1分,违章搭建有按要求履行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无安全隐患、不侵犯相邻权、无明显破坏外观可不扣分,否则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分1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物业服务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物业服务费收支、物业服务费(包干制除外)、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查阅公示相关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最高扣分1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运用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及电子化服务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为业主提供便民查询及便捷性服务.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户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4)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运用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及电子化服务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为业主提供便民查询及便捷性服务。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户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据档案目录随机抽查档案资料,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2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依法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5)依法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

查公示相关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最高扣分1

9)设立专门银行账户用于管理共有资金。

6)设立专门银行账户用于管理共有资金。

小区共有资金未存入专户的扣2

10)专项维修资金和共有资金相关投诉情况。

7)各级部门在日常纠纷投诉中涉及相关投诉情况。

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扣1

11)每年客户满意率调查已入住户至少一次,满意率不低于80%,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对不满意客户100%回访。

8)每年客户满意率调查已入住户至少一次,满意率不低于80%,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对不满意客户100%回访。

查阅客户满意率调查及分析回访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12)与业委会(物委会)保持沟通联系,每半年至少和业委会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或提供书面工作报告。

9)与业委会(物委会)保持沟通联系,每半年至少和业委会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或提供书面工作报告。

查阅汇报相关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13)能提供十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五种以上便民服务。

10)能提供十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五种以上便民服务。

查阅便民活动图片相关资料,特约服务公示,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14)每年不少于五个节假日有专题布置。

11)每年不少于五个节假日有专题布置。

查阅节假日布置图片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15)每年组织社区活动不少于四次,组织业主参观公共设施及设备机房每年至少一次。

12)每年组织社区活动不少于四次,组织业主参观公共设施及设备机房每半年至少一次。

查阅社区活动图片相关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16)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3)公共区域有指示、提示标识,危险区域有警示、避难标识。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17)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及时上报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18)有公共指示牌、提示牌、危险区域警示牌、避难指示牌等。              

楼内公共区域

6

1)地面和墙面: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每日拖洗保洁;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季度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有光泽。

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清洁,目视无污迹、无水迹印痕,楼梯扶手、栏杆、窗台目视无灰尘、污渍;天花板、公共灯具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消防栓、指示牌、开关面板等公共设施目视无灰尘、无污迹;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玻璃门窗目视无灰尘、无污渍水迹。石材有定期护理,干净有光泽。地下车库每天循环保洁,保持清洁、无垃圾。

符合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3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消防栓、防火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两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半月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5)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天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6)地下车库、天台、屋顶:地下车库每天循环保洁,每月清洗一次,保持清洁、无垃圾;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每周清洁1次,清洁干净,无杂物堆放、排水沟无积水或积垢。

7)垃圾收集:按照政府垃圾分类要求规范设置楼外垃圾分类收集点,每日定时清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按照政府垃圾分类要求规范设置楼外垃圾分类收集点,每日定时清理,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整洁。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

8)电梯轿厢:每日循环保洁;操作板每周消毒一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护理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油渍,轿厢壁无浮尘印痕。

3)电梯整洁明亮,无污渍无印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楼外公共区域

4

1)道路地面、绿地、室外车场、明沟:道路地面、绿地、室外车场、每日普扫两次,日常循环保洁。主干道每半月清洗一次,每年机械深度清洁不少于两次,目视地面干净整洁。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无杂物,无积水。

1)道路地面、绿地、室外车场目视清洁无杂物;明沟无杂物、无积水;标识牌、开关面板、矮柱灯立面、信报箱、小品宣传栏目视无泥土、手印、积尘;水景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保持水体无异味; 果皮、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洗,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符合得2.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最高扣分2.5

 

 

2)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公共灯具2米以下每月除尘两次;宣传栏、小品每日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分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3)水景: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垃圾房:对垃圾房循环保洁,垃圾房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5)果皮、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洗,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6)消毒灭害: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年度消杀计划,按计划进行消杀。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季度灭鼠一次,投药点有明显标志。

2)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年度消杀计划,按计划进行消杀。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季度灭鼠一次,投药点有明显标志。

查现场,查消杀计划,消杀记录,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7)化粪池:化粪池设置警示标志,每年清理一次并有记录(生化处理除外),化粪池无溢满,每月有检查记录。

3)化粪池设置警示标志,每年清理一次并有记录(生化处理除外),化粪池无溢满,每月有检查记录。

看现场及检查记录,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

人员要求

1

1)专职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60%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秩序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认真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熟悉掌握消防、技防器械及各类治安、灾害应急预案。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门岗

2

1)主出入口24 小时值守,早晚业主出入高峰期立岗。

主出入口有门岗24小时值守,早晚高峰立岗;劝阻非本小区的非机动车进入物业区域内,引导车辆通行保持通畅有序;实行封闭管理,采用智能门禁,访客由住户确认是否放行。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

 

 

2)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由访客(或保安)网络(或电话)联系住户,由业主决定是否放行,对实行智能门禁(含:人脸识别、手机二维码、门禁卡等方式门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因管控漏洞导致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4)无人值守车库入口张贴非本小区的非机动车禁入标识,劝阻非本小区的非机动车进入物业区域内。

巡逻岗

2

1)制定详细巡逻方案(有两条及以上巡逻路线),安防人员按巡更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使用智能化电子巡更系统打点,巡更记录有效并可查验,重点部位(小区外围、单元出入口、主要设备机房和地下车库)应设巡更点。

1)制定详细巡逻方案(有两条及以上巡逻路线),安防人员按巡更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使用智能化电子巡更系统打点,巡更记录有效并可查验,重点部位(小区外围、单元出入口、主要设备机房和地下车库)应设巡更点。

查验巡更记录有效性,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2)接到火警、警情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接到火警、住户紧急求助或异常情况三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查阅相关记录,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3)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3

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楼栋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可视)、周界报警(全封闭)、住户报警(对讲功能)、门锁智能卡等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录像存盘时间不低于30天。

1)各安防系统工作正常,监控设备24小时有人驻守监视,录像存盘时间不低于30天。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安防人员三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2)监控中心接收警报信号,指派相关人员三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接受业户困难救助咨询。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3)小区应有火警、防汛抗台、防暴等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3)小区应有火警、防汛抗台、防暴等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查阅预案及相关演习资料,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交通(车辆管理)

2

1)车场管理制度完善(含非机动车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在车场主出入口公示。

1)车场管理制度完善(含非机动车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在车场主出入口公示;(2)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动线标识,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车库无改变使用功能;(3)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场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4)小区内有划线停车位。车辆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5)非机动车管理:有指定位置规范充电,并配有充电保护装置。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2

 

 

2)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车库无改变使用功能。

3)鼓励车场采用技防管理,但应设置24小时服务电话且配备专人现场巡视协助,监控室能观察到车场出入口画面),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4)划定电动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区域,配备消防器材并引导有序停放,每日巡查。 摩托车智能充电管理,提高安全。

5)非机动车有指定位置规范充电,并配有充电保护装置。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浇灌与

排水

5

1)浇水均匀无遗漏全覆盖。土壤湿度保持在植物正常需水状态,不出现缺水原因导致的明显干旱、枯萎、绿地开裂等现象;(2)根据天气、植物、区域地势、土壤情况合理安排浇灌,秋冬季干旱须浇透浇足;(3)暴雨后1天内积水应及时排涝;(4)采用节水浇灌措施提高浇水效率,节约用水。

1)绿地无明显缺水现象,无长期积水

符合得4.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最高扣分4.5

 

 

修剪整形

1)草地视品种不同合理安排修剪,每年修剪不少于6次,草地平整无斑秃,草高不超过6厘米,边缘清晰;(2)灌木夏秋季每月至少修剪一次,全年不少于6次,形状丰满色块完整美观,无下部空虚;(3)乔木每年大修剪一次,树形端正通透、生长正常。

2)修剪及时,草地平整、灌木色带造型美观无下部空虚、乔木通透、树形端正,观花观果植物正常开花结果。

施肥

1)合理施肥,无肥害;                  (2)乔灌草整体年度普施肥不少于两次,局部缺肥区域及地栽花卉、花镜追施。

3)绿地长势良好,无明显缺肥症状。

病虫害

防治

1)预防性防治为主,发生病虫害时及早防治灭杀,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2)药剂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不使用高毒高异味农药;(3)消杀前温馨提示告知住户;(4)有制定年度消杀方案。制定药品管理制度及消杀制度。

4)无明显病虫危害(查消杀记录),不使用高毒高异味药剂;有制定年度消杀方案。制定药品管理制度及消杀制度。

除杂草

及时处理杂草,目视绿地内无明显杂草。

5)绿地内无明显杂草。

补植

及时补植,目视无明显缺株,黄土裸露。

6)无明显黄土裸露。

安全及

其它

1)乔木无明显枯枝坠落、倒伏、枯朽折断风险;(2)抗风性差和栽植3年内的乔木有必要的支撑防护措施;(3)主要乔木悬挂树牌,标明:树名、别名、科属、生长习性等。

7)及时加固扶正发生倒伏的树木(在灾害天气发布预警时能及时对树木进行加固等应急处理),主要大乔木有树牌标识,有树穴、绿篱沟造型。

花坛花镜

春节有专项花卉布置营造节日气氛。

8)春节有专项花卉布置,绿地完整,未发现绿地停车、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等现象。

符合得0.5分,最高扣分0.5

共用部位

10

1)制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维修资金使用预算和具体实施方案。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根据前期物业合同、条例、法规约定进行审批并公示。

1)有制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维修资金使用预算和具体实施方案。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根据前期物业合同、条例、法规约定进行审批并公示。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0.2分),最高扣分1

 

 

2)房屋结构: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2)有按要求进行房屋结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记录完整。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0.2分)

3)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响;有必要的限位措施和安全警示;无安全隐患。

3)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响;有必要的限位措施和安全警示;无安全隐患。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最高扣分1

4) 墙面砖、地砖、涂料抹灰层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有记录)

4) 墙面砖、地砖、涂料抹灰层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有记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的措施,无应急预案的扣0.2分)

5)管道、排水沟、屋顶:每周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及台风前后增加巡视清扫频率,每季度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告甲方申请维修;楼层的强/弱电井、水表井门完好,能正常关闭。井内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5)管道畅通、屋面及排水沟无明显杂物;防水层无起鼓、碎裂,隔热板无断裂、缺损;有隐患的应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告甲方申请维修;楼层的强/弱电井、水表井门完好,能正常关闭。井内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6)围墙: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存在隐患的损坏立即消除隐患,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6)围墙外观完好无安全隐患,无明显破损或锈蚀,发现存在隐患的损坏立即消除隐患,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7)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7)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井盖无破损缺失;侧石平直无缺损;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或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2分)

8)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隔离停止使用,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游泳池安全:游泳池正常开放时,除专项管理外,每日巡检一次,其它时间每月巡检一次。

8)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正常无明显缺损,有安全使用须知;发现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隔离停止使用,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泳池管理规范制度齐全、安全标识和防护措施齐全有效,有巡查记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9)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9)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供水系统

5

1)水泵房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张贴或悬挂。每天对供水设备检查2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年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4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1)水泵房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张贴或悬挂。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记录填写完整、有效;机房干净整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正常,无故障或明显异响、外观无明显积尘、油漆脱落、锈蚀;无渗漏水现象。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2)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

2)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制度和管理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预案),二次供水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健康证,每季度至少一次清洗水箱并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或水质不合格不得分)

3)高层房屋每年两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3)高层房屋每年两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排气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对暴露锈蚀水管进行油漆保养。

4)水箱水池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通气孔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对暴露锈蚀水管进行油漆保养。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排水系统

2

1)每天一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年两次加润滑油。

1)有相关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功能正常,无明显异响过滤格栅无堵塞;集水坑无明显漂浮物和积污;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2)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2)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柜体干净整洁、线路整齐;手动、自动运作功能正常。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公共照明

2

1)公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区间照明灯亮灯率在95%以上;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5%以上,每月检查一次路灯接地;根据季节天气变化适时调整照明开闭时间。

公共灯具、景观类、节日彩灯完好无破损、缺失,使用正常;园区公共照明能根据季节天气变化适时调整照明开闭时间;室外灯具有效接地或有漏电保护无安全隐患。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2)室内外公共电气柜:每周巡查一次,每月保养一次,每年安全检查一次,保证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公共电气柜干净整洁,有控制区域标识,有上锁;开关线路标识清楚有效,无安全隐患。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大堂空调

1

3)大堂空调:大堂分体空调使用期间每月清洗1次滤网,每年检查、保养两次,保证其正常使用。

外观整洁完好,无异味、无明显积尘,使用正常,无明显噪声。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消防系统

15

1)消防泵、消防送排烟机等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1)消防泵、消防送排烟机等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有相关记录,运行正常无异响及渗漏水,管网压力及功能阀门开闭正常。

符合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最高扣分1分(不能启泵扣4分)

 

 

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定期进行保养和放水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末端放水测试。

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阀门开闭正常,水压正常;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外观无破损,无明显积尘、锈蚀和渗漏现象,有相关记录。

符合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最高扣分4分(管道无水,无有效的改造申报相关材料不得分)

3)每天检查消防报警系统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有专业机构维保,有维保记录,有年度检测报告。

3)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故障有记录;报警和控制功能正常;故障点和屏蔽点不超过千分之六;有专业机构维保,有维保记录,有年度检测报告。

符合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最高扣分4分(故障点和屏蔽点不超过千分之六扣3分)

4)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4)灭火器外观无明显锈迹,压力正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铅封完整有效。

符合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避雷系统

2

每年雨季前全面检查避雷装置,发现锈蚀、变形、断裂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每年检测一次,保证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避雷装置无断裂、破损无明显锈迹,每年有检测,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

 

 

弱电系统

4

1)楼宇对讲系统(可视):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1)楼宇对讲系统(可视)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可视图像、语音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2)住户报警: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住户报警系统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符合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最高扣分0.5

3)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周界报警:撤布防功能正常,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4)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图像清晰完整,无黑屏现象,录像存储时间30天以上,录像功能正常;

监视系统:图像清晰完整,无黑屏现象;录像存储时间30天以上;故障有维修记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1

5)电子巡更: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采用电子巡更且巡更设备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符合得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最高扣分1

升降系统

10

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1)电梯运行正常,平稳无明显异响,光幕和保护触板有效;(2)底坑无积水;通风、照明系统正常;(3)五方通话功能正常,通话清晰;(4)机房干净整洁,平层标识、平层标识对照图、设施齐全、有效(应急照明、灭火器、盘车工具);(5)电梯档案一梯一档;电梯年检合格有检测报告和电梯年检合格证;(6)维保人员及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7)电梯日巡查记录、维保计划、维保记录(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故障登记表、维修记录齐全;(8)有应急处理方案、电梯困人培训及演练记录及图片齐全。

总分10分,设备设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档案资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有一处安全隐患未排除扣5分扣完为止)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两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水景(动力)

2

1)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水景系统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有警示标识,控制箱有上锁,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有效。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1分)

 

 

2)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有定期和重大节日安全检查记录。

符合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最高扣分1

发电机

2

1)发电机房干净整洁,配备灭火器材;(2)发电机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定期维护保养(有维护保养记录),每半个月试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3)设备完好,外观干净整洁无明显渗漏油现象,可随时启用。

1)发电机房干净整洁,配备灭火器材;(2)发电机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定期维护保养(有维护保养记录),每半个月试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3)设备完好,外观干净整洁无明显渗漏油现象,可随时启用。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2分)

 

 

变配电

系统

2

1)变配电室干净整洁,通风、照明良好,配备灭火器材;(2)定期巡视和维护保养;(3)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4)配电柜无发霉、无明显积尘、无安全隐患;(5)绝缘操作劳保用品及工具按要求配置,按供电局要求定期检测。

1)变配电室干净整洁,通风、照明良好,配备灭火器材;(2)定期巡视和维护保养,有相关记录;(3)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4)配电柜无发霉、无明显积尘、无安全隐患;(5)绝缘操作劳保用品及工具按要求配置,按供电局要求定期检测。

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最高扣分2分(有安全隐患未排除扣2分)

 

 




评分人员签名:



附件2

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满分100

住宅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价内容

规定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

评分

1

社区党委或小区党支部意见

10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向小区党支部(社区党委)、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不少于5人)、属地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征询意见。参评单位或人员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情况按照满分10分分别予以评分,最终得分取平均值。

  参考评分标准:1.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人员是否统一着装、行为规范、服务热情;2.物业服务企业有无设立24小时服务或者投诉电话,及时处理业主投诉;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坚决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4.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物业服务(室内装修、清洁、绿化、灭四害、秩序管理、安全生产等)是否都有工作台账;5.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和绿化服务是否干净整洁;6.物业公司是否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管控外来人员;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每年与小区业主开展互动活动;8.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是否维护到位;9.小区停车是否整齐有序;10.物业是否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居委、业委的工作。

 

2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意见

10

 

3

业主代表意见

10

 

4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30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结合评分标准对物业服务项目日常监督情况予以评分。

 

5

物业服务企业信访情况

10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该项目信访情况予以评分。引发群体性事件并经核实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该项不得分;对日常物业投诉纠纷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6

物业服务企业协调管理情况

10

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协调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7

公安部门

10

新会公安分局或属地派出所根据该项目案件发生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每发生一宗治安或刑事案件扣1分,重大案件每宗扣2分,扣完为止。


8

城管部门

10

城管部门根据该项目违法搭建是否及时抄送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查实一宗扣一分,扣完为止。


 总分:(分数)。是否调整星级和调整理由。

备注:此表作为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评分表,占评定分值30%


评分人员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3

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

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满分100

住宅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价内容

规定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分

1

物业信访投诉处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因管理不善被投诉查证属实的一宗扣1分;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限期内及时处理小区有关物业管理类投诉的,1宗扣5分。扣完为止。

45

由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情况。没有参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的,1次扣2分,最高扣10分;没有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物业管理日常巡查工作的,一次扣5分;拒绝接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指导的,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35

 

3

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见成效。成立小区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加4分,营造小区党建氛围加4分,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服务活动加4分,设立党群服务点并定期接访群众加4分,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委会成立党组织加4分。

20



合计



备注:此表仅用作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分,占评定分值30%


评分人员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4

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分表

新会公安分局 满分100

住宅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价内容

规定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分

1

小区安全状况:

1.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小区住户总户数的0.5%以内。

2.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小区住户总户数的1%以内。

3.盗窃案件发案率控制在小区住户总户数的0.1%以内。

4.积极落实反诈骗宣传工作,在小区张贴、播放相关反诈骗宣传资料,在物业管理群、业主群及时推送最新防骗知识。

5.火灾责任事故零发案。

6.物管与业委会、业主未发生物业管理方面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等重要、紧急事件。

55

符合55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盗窃案件超过相应标准的每发生一宗扣1分,盗窃案件发案率大于或等于0.3%一票否决,发生火灾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每发生一宗突发或上访事件扣5分。扣完即止。

 

2

小区人防建设

1.保安队员配备合理,有保安队员职责和招录、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2.保安队员持证上岗(秩序维护人员除外)。

3.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情况。

4.来访人员、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大门、小区楼宇有登记。

15

符合15分,每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即止。

 

3

小区技防、物防建设

1.配有技防监控和治安值班室,并做好设施维护,人员到位。

2.每座楼梯口安装防盗门,防撬、防踹、防攀、防跨越、防爬、防护墙等具体物防措施到位。

3.小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智能门禁或人脸识别、车辆识别、视频监控技防设施。

15

符合15分,每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即止。


4

小区基础工作建设

1.造册登记小区各户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更新。

2.配合部门做好房屋出租登记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及时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出租屋登记率100%

15

符合15分,每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即止。


备注:此表仅用作新会公安分局评分,占评定分值10%


评分人员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5

新会区住宅小区星级评定综合评分表


物业住宅小区:                    

序号

评价主体

评价分值

分值权重

%

得分

备注

1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0

30



2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100

30



3

新会公安分局

100

10



4

物业管理协会

100

30



合 计




物业服务企业:                    



初审人员签名:            


复审人员签名:          


日期:



附件6

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数

分值权重

%

1

物业管理综合情况

30


15

2

社区文化活动情况

10


3

社会治安管理情况

15


4

小区稳定情况(群体性事件)

15


5

投诉处理配合情况

15


6

接受镇街居委监督指导情况

15


合计

100



备注:1.物业管理综合情况: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消防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等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社区文化活动情况: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文体活动的数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3.社区治安管理情况:根据小区居民失窃情况进行评价。

4.上述情况可采取居民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评价。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

         



附件7

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数

分值权重

%

1

物业管理综合检查情况

20


15

2

参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会议情况

15


3

曝光台情况

15


4

被投诉情况

15


5

信访和投诉处理配合情况

15


6

接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指导情况

20


合计


100


备注:1.物业管理综合情况: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消防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等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参加会议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有缺席会议的,该项0分。

3.被投诉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被投诉情况进行评价。

4.接受指导情况:不接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或指导的该项0分。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8

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数

分值权重(%

1

物业服务企业自评情况。评分标准:结合物业服务项目日常检查情况等资料,进行评定。

50


10

2

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评分标准: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得5分,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得5分,没有持证上岗或管理多个小区的不得分。

10


3

接受物业行业自律管理情况。评分标准:遵守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经营和服务10分。

10分。

10


4

参加培训情况。评分标准:区内行业培训全部参加得30分,缺席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30


100



备注:1.物业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指持有全国或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所持证书及其年度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交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办事处进行申报。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盖章)

         



附件9

新会区守信企业评分表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分数

分值权重(%

1

设施设备、二次供水设备、电梯、监控养管情况等。评分标准:按合同约定频次维保得10分,按合同约定的80%频次维保得7分,按合同约定的60%频次维保得4分,不足合同约定60%频次维保得0分。

10


10

2

房屋年度查勘及房屋共用部位养管情况等。评分标准:按合同约定频次维保得10分,按合同约定的80%频次维保得7分,按合同约定的60%频次维保的得4分,不足合同约定60%频次维保得0分。

10


3

包括消防管理制度及设备养管情况。评分标准:有消防视频监控值班记录、消防值班人员上岗证、消防组织架构得10分。

10


4

秩序及车辆管理情况等。评分标准:按合同约定频次巡查得10分,按合同约定的80%频次巡查得7分,按合同约定的60%频次巡查的得4分,不足合同约定60%频次巡查得0分。

10


5

环境卫生日常清洁情况等。评分标准:按合同约定频次清洁得10分,按合同约定的80%频次清洁得7分,按合同约定的60%频次清洁的得4分,不足合同约定60%频次清洁得0分。

10


6

绿化日常保养情况等。评分标准:按合同约定频次保养得10分,按合同约定的80%频次保养得7分,按合同约定的60%频次保养得4分,不足合同约定60%频次保养得0分。

10


7

业主求助投诉处理记录和处理及时性。评分标准:求助投诉在24小时内回访并及时处理得10分,在48小时内回访并及时处理得7分,在72小时内回访并及时处理得4分,超过72小时回访和处理得0分。

10


8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委会建立议事制度和落实情况评价。

15


9

协助和落实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委会小区管理工作情况评价。

15


合 计

100



备注:根据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评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由居民委员会代为评分。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附件10

新会区守信企业综合评分表


物业服务企业:                    

序号

评价主体

评价

分值

分值

 权重 (%

得分

备注

1

在管小区的星级评分情况

按实际

分值

50



2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0

15



3

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100

15



4

物业管理协会

100

10



5

业主委员会、物委会

100

10



6

加分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加2分;有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阵地建设成果加1分;自主开展特色红色物业活动成效显著一次加1分;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加3分,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加2分;区级政府部门表彰加1分;积极参与物业行业党委组织的活动一次加1分。)

10

10


10分为上限

合 计




复审人员签名:         初审人员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