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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FG2019007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十五届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加强镇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意见》(新府办〔2006〕101号)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