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府办 发布日期:2020-11-03
XHFG2020009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使我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实施实现有机衔接,我区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十五届1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我区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修订个别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国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1);修订前暂予保留,分别由其责任(实施)单位牵头尽快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
二、决定废止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或者国家政策不一致或者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涵盖或取代,或者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已被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详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会区2020年决定修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新会区2020年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
新会区2020年决定修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新会区2020年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