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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08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127号),切实做好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做好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

  区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详见附件1)和江门市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可在“粤政易”-“新会政务公开下载),并加强与对应市直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于20201113日前编制完成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镇(街、区)要加强与区直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于20201123日前编制完成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严格遵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于20201127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并做好26个试点领域的链接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府办函〔2019289号)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做实做精做细解读工作。解读材料要做到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并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布。

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还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政务舆情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拓宽基层政府线下公开渠道等有关工作。区府办公室将对各镇(街、区)和区直有关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得分指标。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127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2

 

附件: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gkml/zdwj/jmszdwj/content/post_2148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