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BG2023003
新应急〔2023〕132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新会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布点规划方案》经新会区政府十六届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新会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
布点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以下简称“零售点”)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属地管理,科学构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络,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秩序,结合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
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
5.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6. 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
二、规划布点目的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安全方便、满足消费需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体系,确保经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规划布点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有利管理”的原则,通过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规划的实施落实,使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安全要求,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规划
(一)布点区域
我区审批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设在新会区烟花爆竹禁销区外的行政区域。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旅游度假项目除外)。
(二)设点数量
根据保障安全、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全区各镇(街、区)、村(居、委)的人口分布、地区特点以及近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情况等因素,确定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52家(详见附件)。
五、设点条件
(一)选址及外部距离要求
1.原则上每1000户人口的区域设置经营零售点不超过2个,且相邻零售点之间距离不小于50米;采用临时建筑物,及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门、窗等洞口直接相对时,两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为80 米;
2.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3.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4.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5.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6.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7.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8.与220 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和220 kV 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距离不少于50米;
9.与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距离不少于100米。
(二)面积要求
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 m2,且不应大于200 m2。
(三)安全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内严禁有明火;
2.烟花爆竹零售点应配备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用位置。使用面积不大于100 m2时,应至少配备2具;使用面积大于100 m2时,应至少配备4具且分为2个设置点;
3.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张贴明显警示标志、标牌,场所内不应堆放其他杂物;
4.烟花爆竹零售点电器线路要穿钢管敷设,不应有明接头,使用电器设备的,应符合防爆要求;
5.经营场所采用固定建筑物时应符合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要求。采用临时建筑物时,应独立设置;
以上条件有未明确的,以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为准。
六、其它要求
(一)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二)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各镇(街、区)总体控制规划指标,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及申办条件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核发。依据我区现行有关规定,目前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经营范围为爆竹类(C)级(不含烟花类)。
(四)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五)各镇(街、区)及相关部门要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烟花爆竹布点的意义,宣传布点原则、布点条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六)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及时更新调整。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附件:新会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布点
附件
新会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