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10
XHBG2025003
新人社发〔2025〕21号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组织部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新会区促进“葵乡人才”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关于新会区促进“葵乡人才”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组织部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