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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确认实施办法》解读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03


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不断提升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保证我区储备粮运营稳健,提升运营能力,我局修订了《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确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关于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确认实施办法的批复》(新府办复〔2020755号),《实施办法》于20201230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规范性文件编号为XHBG202100220212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现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一)适应新形势要求。2019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是贯彻会议精神,同时提升我区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粮食安全能力,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具体表现。

(二)提升储备粮质量的需要。人民群众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储备粮除了要保障储备粮数量充足的基本要求,更要不断提升储备粮储存品质,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因此充分利用我区粮食企业众多的优势,通过依托代储企业的市场化轮换,不断提升储备粮质量。

(三)公平竞争的需要。为更好落实《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管理工作细则》(新府办〔201916号)的第十三条,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代储任务,“实施办法”细化了任务申请和确认的操作方式、流程和负责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主要依据

《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管理工作细则》(新府办〔201916号)。

三、主要内容

从结构来看,“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了七部分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订“办法”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第二章为准入条件,明确规定申请代储任务的准入条件和承储单位审核申请的步骤。

第三章明确代储任务需要的资料和代储包干费用。

第四章明确代储任务确认程序。

第五章细化了代储粮的品质、折率和代储任务轮换管理要求。

第六章明确代储任务申请的监督和退出机制。

第七章是其他有关事项。

四、实施起止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代储确认相关操作流程

(一)代储条件的申请:企业申请承储单位初审→区发改局审核→区粮油储备工作联席会议确认企业具备代储条件(确认符合地方储备粮代储条件的有效期为3年)

(二)代储任务申请:承储单位在每年储备粮轮换前就代储任务和确定任务方式向区发改局提出建议→区发改局审核代储任务设定的代储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动态定额包干费用和代储任务的方式承储单位通过有关方式进行公示→企业向承储单位提出代储任务申请→承储单位初审,评分并形成初审报告提交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复核并公示

(三)代储企业实施代储任务的程序:确认代储企业→下达任务→合同签订→采购粮食→办理相应抵押和承诺→入库粮食确认,报区发改局备案

六、企业申请代储任务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自有仓库总有效仓容不少于代储量的1.2倍,代储粮存放地点相对集中。

(三)科学保粮、储粮管理达到“无虫蛀、无霉变、无鼠害、无雀扰”的 “四无粮仓”或“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的“四无油罐”标准。

(四)具有相应统计、财会人员及仓储保管、检验等人员、设备,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储粮管理制度。

(五)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银行信用等级优良,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

七、企业申请代储任务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申请表。

(二)代储区级储备粮油综合评审评分表(自评)

(三)新会区地方储备粮油代储申请表、评分表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申请企业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代储任务的相关管理规定

确认的代储任务由代储单位自行负责入库和对在库粮食检验检测,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实行动态轮换,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轮换期间并可自主优化同品种粮食的质量等级,原粮可以调整为国产同品种的成品粮。


(咨询联系人:刘君泉,咨询电话:0750-666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