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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市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12-15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门市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简称《预案》)。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五)《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六)《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七)《江门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风险沟通、善后与总结、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八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预案》适用于新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对药品安全事件的指导和参考。《预案》根据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工作需要等因素,将药品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

  (二)组织体系。明确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包括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镇(街、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技术支撑机构等,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一是从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积极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等方面对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要求。二是从药品安全事件监测主体、监测内容、监测信息处理,舆情信息监测与处理,预警进行了规范。三是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事件评估、分级响应、响应调整、响应终止、信息发布等方面规范了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各环节、各部门的程序、措施。

  (四)风险沟通。明确沟通目的、沟通原则及沟通方式等内容。风险沟通回应社会,加强正面引导,避免谣言传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遵循积极准备、及时主动、信息真实、注重关切的基本原则。

  (五)善后与总结。包括后期处置、善后与恢复、总结与评估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对人力保障、经费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等内容进行规定。

  (七)监督管理。包括预案制定、演练、培训,应急宣传,责任与奖惩等内容。《预案》明确每3年至少组织1次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附则。对预案组织制定、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预案》自发布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6137632。


文件: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新会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