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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16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更好掌握发展主动权,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我区制定了《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简称“科创十条”),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7月5日起施行。为规范奖励申报审批程序,根据“科创十条”,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兑付方式:

  实行“申报兑付”,由扶持对象按本细则要求主动申报,按程序提交有关材料报相关受理单位,按程序经区政府审批后,由区财政把资金指标下达各受理单位,并由受理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付给企业。

  第二部分为申请时间:
    本细则有具体要求的,按指定时间进行申请。未有具体要求的,扶持对象于次年9月30日前组织申报材料报至受理单位,逾期原则不予受理。如有上级要求或特殊要求,受理单位需提前进行发布。

  第三部分为受理单位:
    “科创十条”第(一)至(三)条,第(五)至(十)条由新会区科工商务局受理。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新会区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tpro.jiangmen.cn/xinhui.jsp)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第(四)条由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第五部分为政策细则:

    对打造高水平开放型创新城市、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实施专利增量提质工程、鼓励开展技术交易、促进创新主体提质增量、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和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等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并明确具体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可密切留意新会区科工商务局和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公告文件。

    咨询电话:0750-618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