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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7


    一、废止意义

根据江门市、新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要求,为实现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实施实现有机衔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新会区人民政府于20231225日印发《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

二、文件废止情况

《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是对《印发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110号)的清理。《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施行后,被废止文件不再适用。

三、文件有效期

《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咨询方式:新会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50-662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