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意义
根据江门市、新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要求,为实现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实施实现有机衔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新会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5日印发《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
二、文件废止情况
《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是对《印发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1〕10号)的清理。《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施行后,被废止文件不再适用。
三、文件有效期
《关于废止新会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3〕4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咨询方式:新会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50-662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