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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7-29

    

单位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协调、督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年度考核目标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重要和大型会议的组织安排。


(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报告。


(四)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


(六)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重要政务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区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八)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推动全区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加强地方金融监管。


(十一)为区外事工作提供参考建议。统筹协调本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协调处理涉外较大突发事件。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本区与相关国家地区交流合作事务。


(十二)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十三)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区政府值班室、政务公开股)。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公文审核、印发,档案、印鉴、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其他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重要政务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区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新会区人民政府公报》。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受理社会公众对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咨询。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工作。

      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值守以及对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二)行政股。

     负责本机关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后勤保障工作。承办本机关的劳动工资、医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一股。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科工商务、科协、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统计、海关、出入境检查站、农业农村、水利、三防、气象、供销社、扶贫、乡村振兴、银湖湾滨海新城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四)综合二股。

     负责办理交通运输、公路、航测、海事、江门枢纽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三旧”改造、拆迁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五)综合三股。

     负责办理组织、编办、党校、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红十字会、新闻出版、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联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六)综合四股(建议提案股)。

     负责办理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武装、工、青、妇、残联、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全国、省、市和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七)综合五股(外事工作股)。

     负责办理统战、侨务、台港澳事务、侨联、宗教、工商联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为区对外工作提供参考建议。统筹协调本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工作活动。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人员因公出国审核工作。承办区领导因公出访、对外联络、境外活动安排等工作。统筹协调本区与相关国家地区交流合作事务,负责本区与国际友城交往,以及缔结友城等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协调与国外企业、商社及其他机构交往等事宜。协调处理与外事相关其他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八)综合六股(职能转变协调股)。

     负责办理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政务数据、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烟草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研究拟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相关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九)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办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上级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区政府督查工作计划。协调办理区委交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督查事项。负责编辑《新会督查通报》和《新会督查专报》。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十)区政府调研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和重要政务活动的综合性文稿。审核以区政府名义上报的有关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材料。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区领导报送全局性分析材料。承担《政府工作》的编辑工作,向上报送区政府信息。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金融股。

     负责办理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区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信贷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发展。推动全区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全区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推进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引进、培育金融平台、法人金融机构等。承担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体工作。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金融服务体系。统筹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及维稳工作,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系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日常监管,负责对大宗商品、环境权益、知识产权交易场所,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等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组织或参与有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协调推进政府和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调区政府重点项目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开展。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重要党务信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本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及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区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单位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同庆路1号

邮政编码

5291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姓名

谭俊仪

办公电话

6390959

传真

6390494

网站地址

http://www.xinhu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