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检查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监督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和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和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实施方案。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以及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负责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工作。 三、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龄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全区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承办中国公民在本辖区的收养登记和涉外儿童送养的审核申报工作。 组织实施和指导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指导福利彩票的销售及监督管理,拟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计划。 指导殡葬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申报、管理。负责公益性墓地、骨灰楼建设的审批。指导殡仪馆建设和殡仪业务开展。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五、区划地名股 研究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组织实施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区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批工作。 六、婚姻登记股 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提供和谐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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