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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月人事任免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3-08

人事任免

 

1-2月份人事任免:

何志亮同志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关卫雄同志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陈肖养同志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七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梁雅忠同志的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赵煜明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梁劲松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鲁龙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何军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林仰忠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积寅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舒文兵同志任区粮食局主任科员;

屈强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

周立新同志任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林悦旺同志的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锦培同志的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梁霭欣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炳炼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周全美同志任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梁鸿华同志任区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陈兴佑、谢昆玉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李欣源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家恩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俐同志的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敏能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游绍诚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汤达强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叶艳明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许福明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余浩卫、林勇恩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国富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睦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盛增、陈俊勇、何文钊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伟宏、宋爽、林健欣、陈晓华、梁炽荣同志任区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屈勇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万全、林子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东恒、黄碧晶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梁日勤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

李卓邦、陈瑞全同志任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钟艳珍、王继鹤、邓晓燕、郭振林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高飞、陈国忠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苏卫强、胡振波、林力腾、杨珊媚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戴国安、刘洁明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邓建浓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子威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协民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李幸伟同志任区科工商务局主任科员;

赵惠权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张北迎同志任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

陈健豪、罗徐、陈志良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叶杏嫦同志任区科工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叶永成同志的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苏伟雄同志的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汝森同志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瑞全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国忠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伟民同志的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炎雄同志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国安、刘洁明同志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国正同志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逢展同志的区农林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郑文勇同志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根据2019年2月11日区委全会通过的《江门市新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不再保留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水务局、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区农林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外事侨务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粮食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同志担任的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