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新会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攻坚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我局拟通过自主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中标供应商,现就其询价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新会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攻坚行动项目
二、资金规模:89万元。
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方式:2025年早稻开始,至早稻周期结束。(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完成对实施面积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物化补助肥料、建立台账、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效益评估、满意度调查、总结审计验收等社会化服务。
四、采购内容、指标值和评分标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和裁量评分标准 |
指标值 | 单位 | 单项满分值(分) | 裁量评分标准 |
1 | 有相应服务的经营范围 | 有 | -- | 5 | 本项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2 | 总资金 | ≦89 | 万元 | 10 | 本项最低填报值的得满分,大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3 | 技术指导,每户示范农民印发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指导资料,实施区域水稻早稻单产同比2024年全区早稻亩产稳定或提高。(2024年早稻产量354kg/亩) | =1 | 份 | 3 | 本项填报值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 |
4 | 宣传培训,举办技术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交流)会 | ≥2 | 期 | 2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30 | 人次 | 3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5 | 建立试点台账 | 按方案要求,建立和形成实施过程等PDF和纸质等台账 | =1 | 份 | 5 | 本项填报值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记录早稻播种种植情况,按方案要求选取测产实施村 | ≥3 | 个 | 2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对测产实施村,选取测产示范农民 | ≥3 | 户/村 | 2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对测产示范农民,选取实割测定亩产的参试地块 | ≥1 | 亩/户 | 2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6 | 于水稻分蘖至破口期,按镇(街)防虫时间,对实施区域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统防统治水稻病虫害(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纹枯病、稻粉虱等) | 总面积 | ≥10000 | 亩 | 15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防控次数 | ≥1 | 次 | 5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防治药剂应达标用药,确保药效 | 有 | -- | 2 | 本项填报值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7 | 于水稻孕穗期前每亩物化补助氯化钾 | 总面积 | ≥10000 | 亩 | 15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总养分(K2O)含量 | ≥60 | % | 2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物化补助量 | ≥12 | 公斤/亩 | 5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小于指标值的得0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物化补助的肥料适宜水稻,产品属部、省级登记或备案、且2023至2025年7月没有肥料监管部门抽查不合格情形 | 有 | -- | 2 | 本项填报值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8 | 标竖标牌 | =2 | 个 | 3 | 本项填报值符合指标值的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9 | 在作业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完成服务面积时间 | 有 | 天 | 5 | 本项填报值最小的得满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10 | 承诺按项目实施方案、中标结果和合同,开展和完成有关的社会化服务 | 有 | -- | 2 | 本项填报值有得满分,不符合得0分。 |
11 | 50份问卷平均满意分数的服务满意度 | ≥90 | % | 10 | 本项填报值最高的得满分,具体按比例计分。 |
1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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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合计最高得分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有同一合计最高得分情形的,推荐服务面积亩成本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
注:1.此表的相关单项的具体按比例计分公式:单项得分(分)=单项满分值÷(全部供应商的同单项填报值总和)×供应商同单项填报值。
五、具体工作
(一)工作准备:包含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的作业服务面积核实确认;编制社会化服务明细表等;
(二)工作实施:包含发放资料,开展服务作业等工作;提供成果文本(含项目工作总结;服务项目明细;服务项目绩效报告;服务项目审计报告);
(三)行动验收与报账:须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时完成全部中标工作,做好验收和报账。
六、需提交的报价函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机械安全作业承诺书等相关资质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二)营业场所说明材料(含照片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使用的农药标签信息、肥料标签信息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根据本询价说明第六点和《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编写报价函,确定开展服务的相关指标和总报价,一式一份。
(五)所有报价资料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2月17日前。
八、报价资料提交方式:可选择邮寄或直接提交,报价资料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有不密封或不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情形之一,视作无效报价。
十、报价资料提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农林新村2座,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十一、联系人:罗先生,0750-6373979。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