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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11-29

 

序号实施单位实施对象主要违法行为适用情形决定情况实施期限查封、扣押的设施及设备解除情况

相关的行政

处罚决定

备注
1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三源轧钢厂该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且在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燃煤加热炉即投入使用,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新环查封〔2018〕1号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查封期限为30日。燃煤加热炉炉口轨道一条、轧机一台、交电电箱一台、加热炉风机电箱一台、轧机电箱一台、轧机轨道电箱一台、车间风机电箱一台。已解除
2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新会区罗坑豪俊轧钢厂该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且在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燃煤加热炉即投入使用,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新环查封〔2018〕2号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查封期限为30日。加热炉口控制电源一台、水泵控制电源一台、轧机控制电源一台、鼓风机控制电源一台。已解除
3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新会区罗坑宏荣综合五金制品厂该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且在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燃煤加热炉即投入使用,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新环查封〔2018〕4号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查封期限为30日。燃煤加热炉炉炉口轨道一条、轧机一台、交电箱一台、加热炉风机电箱一台、车间风机电箱一台、轧机轨道电箱一台。已解除
4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丰永轧钢厂该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且在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燃煤加热炉即投入使用,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新环查封〔2018〕6号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查封期限为30日。热轧机电箱一台、热处理炉进料电箱一台、热处理炉出料输送带一条、鼓风机电箱一台。已解除
5江门市新会区环保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永利轧钢有限公司该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且在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燃煤加热炉即投入使用,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新环查封〔2018〕7号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查封期限为30日。热轧机电箱一台、热处理炉进料电箱一台、鼓风机电箱一台、通风设备电箱三台、焊机电箱一台、输送带电箱一台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