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外排废气超出应执行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8 | 未履行 | |
2 | 广东金达峰自动化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8 | 已缴罚款 | |
3 |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牛湾鸿兴皮革厂 | 经采样监测,该厂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8 | 已缴罚款 | |
4 | 江门市新会区亚迪机电厂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8 | 已缴罚款 | |
5 | 江门市新会区亚迪机电厂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20 | 已缴罚款 | |
6 | 王军太 | 王军太经营的电泳厂的锌合金灯饰配件电泳加工(染色)生产项目未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0/7/31 | 未履行 | |
7 | 王军太 | 经采样监测,王军太经营的电泳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7/31 | 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