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新会区聚丰服装洗水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8/18 | 未履行 | |
2 | 门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外排废气超出应执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8/12 | 已缴罚款 | |
3 | 陈桂华 | 陈桂华经营的废塑料再生挤粒厂的废塑料再生挤粒加工生产项目未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
4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良德冲皮革厂 | 经采样监测,该厂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8/21 | 未履行 | |
5 | 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0/8/27 | 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