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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11月行政执法信息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02
序号被处罚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措施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执行情况备注
1新会北部精机有限公司该单位的冷连扎不锈钢材料项目于2011年7月7日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原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同意建设,但该单位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经济处罚2020.11.16已缴罚款
2江门市昌华钢业有限公司该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化工材料包装袋、包装桶)露天堆放,未有防雨防渗防扬散措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济处罚2020.11.24未履行
3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该单位未按要求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未用应急挡板拦截雨水总排放口(闸口C),导致部分洗桶废水经雨水总排放口(闸口C)排入外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经济处罚2020.11.24已缴罚款
4广东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该单位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经济处罚2020.11.27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