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胡广付 | 其经营的红木家具厂的红木家具加工项目(含喷漆工序)未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6.11 | 未履行 | |
2 | 广东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 | 该单位油性车间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油性油漆生产,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6.18 | 已履行 | |
3 |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润丰皮革厂 | 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板框压滤机存在故障泄漏,但没有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导致废水向外直接排放,且没有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1 | 未履行 | |
4 | 江门市新会区荣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因脉冲布袋除尘器故障损坏,关闭麻石水喷淋设施左边排气管道阀门及抽风机,停用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使用麻石水喷淋设施右边的旁通排气管道及抽风机,经过砖砌烟囱排气管道向外排放大气污染物。该单位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管道,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经济处罚 | 2021.6.30 | 未履行 | |
5 | 江门市优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进行五金制品制造生产时,粉末涂料喷涂线的粉末涂料烘干固化工艺排放含挥发性有机大气污染物,但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 | 未履行 | |
6 | 江门市优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三十三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 | 未履行 | |
7 | 江门市亿新塑料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废塑料再生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7.1 | 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