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翰华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玻璃制造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2 | 黄北贵 | 其经营的塑料加工场的废塑料清洗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7.19 | 未履行 | |
3 |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树业木制品厂 | 该单位的木夹板加工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7.23 | 未履行 | |
4 | 江门市美亚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5 | 江门市腾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9 | 未履行 | |
6 | 毅坚金属制品(新会)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7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益日五金制品厂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8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利宝氧化厂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6 | 已缴罚款 | |
9 | 江门市新会区鸿基电器五金厂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10 | 门市新会区双水润龙制伞厂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7.28 | 未履行 | |
11 | 江门市飞马塑业有限公司新会银港大道车间 | 该单位进行塑料制品制造生产时,印刷工艺排放含挥发性有机大气污染物,但该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8.2 | 未履行 | |
12 | 新会区大泽镇伟隆轩古典家具厂 | 该单位的红木家具加工项目(含喷漆工序)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
13 | 江门市盈燊电器制品发展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三)项 | 经济处罚 |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