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国川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机制洗砂加工生产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 未履行 | 决定书未送达 |
2 | 广东科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10.27 | 未履行 |
|
3 | 江门市新会仁科环保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10.25 | 已缴罚款 |
|
4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瑞兴造纸厂(普通合伙) | 该厂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建立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10.26 | 未履行 |
|
5 | 新会区大泽镇彩业五金工艺厂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10.26 | 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