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金兴隆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1.12.23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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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门市冠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该单位扩建的纺织品印染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染缸18台、定型机5台、洗水机2台、洗毛机3台等)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12.16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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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凌基(江门市冠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江门市冠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的纺织品印染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染缸18台、定型机5台、洗水机2台、洗毛机3台等)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12.16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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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门市源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浸胶浸粉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通过废气集气罩附近的工业排气扇及风扇,直接向外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12.15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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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琮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2021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现已建成。上述建设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12.15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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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琮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12.15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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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色义(广东琮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广东琮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1.12.15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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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门市新会区永键化纤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纺扁丝生产线的热熔挤出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但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1.12.22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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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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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未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