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新会区辽海饲料有限公司 | 该单位扩建的2条饲料生产线,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2.6.20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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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蔡奕椿 | 江门市新会区辽海饲料有限公司扩建的2条饲料生产线,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蔡奕椿是该单位的环保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2.6.20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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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门市新会区宝利家具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改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你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2.6.16 | 已缴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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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门市新会区新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金属表面蚀刻处理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2.6.18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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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门市新会区新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类别为HW34废酸,代码900-300-34)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处置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第(五)项 | 经济处罚 | 2022.6.18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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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会区会城七艺五金工艺厂 | 该厂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燃用高污染燃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2.6.21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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