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骏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三十三条第(一)项 | 经济处罚 | 2022.8.10 | 未履行 | |
2 | 江门市信安环境监测检测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使用低于样品浓度的标准曲线计算样品数据,造成监测数据失实。 |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经济处罚 | 2022.8.5 | 已缴罚款 | |
3 | 江门市精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气标准排放口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超出应执行的《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2.8.16 | 未履行 | |
4 | 江门市盈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污水处理池排水管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应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2.8.23 | 已缴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