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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11月行政执法信息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16

序号

被处罚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措施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执行情况

备注

1

新会区会城中鑫土沙经营部

经采样监测,该经营部外排废水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应执行的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标准限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经济处罚

2022.11.17

已缴罚款


2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超出你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经济处罚

2022.11.25

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