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盛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二十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第53项塑料制品业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单位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现已建成。上述建设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30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3.6.13 | 已缴罚款 | |
2 | 江门市新星威建材有限公司 | 该单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3.6.19 | 未履行 | |
3 | 江门市新星威建材有限公司 | 经采样监测,该单位外排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超出该单位取得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浓度为33.88mg/m3,超标0.694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3.6.19 | 未履行 | |
4 | 江门市新会区金玖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 经济处罚 | 2023.6.19 | 已缴罚款 | |
5 | 江门市新会区金玖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废水排放口未按《广东省污染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相关规定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经济处罚 | 2023.6.19 | 已缴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