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江门市南邦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 该单位主要从事木质家具制造,主要产品为红木家具,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十六类家具制造业第35项木质家具制造的其他,应填报排污登记表。该单位存在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违法行为。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经济处罚 | 2024.8.19 | 未履行 | |
2 | 江门市蒂梵尼家具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江环〔2019〕378 号),该单位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经采样监测,该单位昼间两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噪声分别为66dB(A)和63dB(A),超出昼间厂界外环境噪声排放限值60dB(A)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 经济处罚 | 2024.8.19 | 已缴罚款 | |
3 | 江门市三谷家具有限公司 | 该单位的建筑用石加工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七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56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的建筑用石加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单位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上述建设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17.31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经济处罚 | 2024.8.20 | 已缴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