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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2月行政执法信息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3

序号被处罚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措施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执行情况备注
1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该单位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经济处罚2025.2.21未履行
2江门新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的酸化油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44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单位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济处罚2025.2.20未履行
3方华丽(江门新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江门新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酸化油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44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单位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方华丽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济处罚2025.2.20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