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9#110kV变电站主体及其附属工程)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9-29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9#110kV变电站主体及其附属工程 | 江新环辐〔2025〕5号 江新环辐〔2025〕5 号.pdf | 2025/9/28 | 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江门新会区崖门镇崖西甜水蓝屋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